曼谷氣候變遷協議要點
法新社 更新日期:2008/04/05 18:20 陳昶佑

(法新社曼谷五日電) 一百六十多國氣候談判代表今晚針對未來二十一個月的談判工作計畫達成共識,將在京都議定書於二零一二年屆期前擬定新的削減溫室氣體公約。以下是聯合國氣候變遷基礎公約(UNFCCC)成員國今晚達成協議的要點。

●聯合國氣候變遷基礎公約成員國二零零八年將舉行三次會議,焦點放在六月德國波昂會議,將討論如何提供資金對抗氣候變遷。而預計八月在迦納召開的會議,將討論森林砍伐以及日本提出討論各產業部門效率的爭議計畫。

●各國部長與政府代表今年十二月將在波蘭集會,舉行高層會談討論談判狀況。

●各國代表二零零九年將加緊談判,舉行最少四次主要會議,總計時間將達八週,高於二零零八年的六週會期。二零零九年底必須在哥本哈根針對新的協議達成共識。

●各國將討論限制與降低海空運排放有害氣體的方法,可能是在新的全球協議架構內。一九九七年通過現行降低溫室氣體排放條約京都議定書中,排除了上述部門。

●京都議定書各方將繼續推動以市場為基礎的二氧化碳交易系統,作為遏制各國溫室氣體排放的方式。

●京都議定書各方將繼續研究並強化制度,讓富國能藉由資助開發中世界發展環保科技,作為限制開發中國家排放的方式,這也就是所謂的「潔淨發展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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