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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麗灣環評違法通過 環團將提告
環境資訊中心 更新日期:"2008/06/19 16:45" 本報2008年6月17日台東訊,陳誼芩報導
美麗灣環評違法通過 環團將提告

台東杉原海灣開發案於日前進行第五次環評審查會議,最後在超過半數的環評委員同意下,有條件通過,為違法開發案就地合法。環保聯盟台東分會將向高等行政法院提告,要求撤銷環評結果。

15日召開的杉原海岸開發案環評會議,共有9名環評委員出席,其中縣府官員佔4名,專家學者5名。美麗灣渡假村由台東縣政府引進,縣府官員全力護航,只要再加上一名學者投下同意票,開發案就可「強行通過」。環保聯盟台東分會林雲閣痛批:「制度扼殺台灣環境。」

依照現行環評制度,環評委員由2/3專家學以及1/3政府官員組成,但實際出席情況卻並非如此。林雲閣認為:「應在投票決議時,落實2/3專家學者的原則,避免縣政府發動投票部隊,以球員兼裁判的方式,通過重大開發案。」

2007 年財團在擁有世界級景觀的杉原海岸動工,留下工程廢土棄置沙灘上。圖片提供:台東環保聯盟台東杉原海岸開發案歷經兩年四次的環評均未通過,2008年1月 23日高雄高等行政法院也公佈一審判決:「違法開發、建照無效、須全面停工。」但林雲閣直指,在環評未通過之前,美麗灣渡假村已大抵完工,縣府包庇業者,更在環評會議上「強度關山」。

高等行政法院一審判決至二審定讞,至少要等上一年的時間。在這段期間,經過程序補正、通過環評,是否具有法律效力?林雲閣比喻:「小偷偷東西被抓到之後,再急忙付錢,犯罪事實就消失了嗎?」他也提到,環評法規定,開發案應於規劃階段進行審查,但美麗灣渡假村都蓋好了才環評,已明顯違法。

林雲閣痛批,環評是重大開發案唯一的監督機制,卻出現重大漏洞,未來將依循中科的案例,向高等行政法院提出環評無效的訴訟,包括違反環評委員遴選辦法。他憤憤的說:「十名專家學者中,一名是環境政策背景,其餘九名都是工程背景。」令人不禁懷疑,在東海岸最美的沙灘─ 杉原海水浴場進行開發,難道不用有海洋的專家學者,進行生態評估?

第四次美麗灣環評前夕,中研院生物多樣性中心副研究員陳昭倫在杉原海灣進行10年一次的國際珊瑚總體檢,調查發現杉原海灣的珊瑚礁種類超過100 種,其中還有首次發現的新品種「貝氏耳紋珊瑚礁」,與業者提出的報告書「只有20種珊瑚礁種類」,明顯不符。這次的環評,卻只輕描淡寫提到海域生態監測應專案追蹤,隨即有條件通過。環保團體將在近期發起抗議行動,並邀請立委召開記者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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