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變能源 環署擬轉型焚化廠
中央社 更新日期:"2011/03/24 17:18"

(中央社記者魏紜鈴台北24日電)環保署廢管處今天舉行垃圾處理政策說明書初稿公聽會,環保署在會中預告,未來將採「垃圾焚化廠轉型生質能源中心」和「垃圾掩埋場挖除活化」政策,達到資源循環零廢棄的目標。

台灣目前有26座大型垃圾焚化爐,一般垃圾量約占7成,一般事業廢棄物約有3成。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廢管處表示,為發揮垃圾中的生質物特性,擬將焚化廠轉型為生質能源中心,增加垃圾中殘存資源物再分選和回收利用,達到資源循環零廢棄的目標。

環保署估計400噸垃圾可轉換為生質煤炭100萬公噸,相當於64萬噸煤碳能源。焚化廠若轉型為生質能源中心,發電量產值將更高,售電量變多,相對也較環保。

全台灣現今共有404個垃圾掩埋場,環保署未來將把部分掩埋物挖除分選回收再利用,並能解決掩埋容積不足等問題;但由於重新挖除可能造成揚塵、惡臭和噪音,環署將加強落實汙染防制措施和環境監測,降低垃圾掩埋場挖除活化對附近居民造成的影響。

另外,環保署表示,現行環境影響評估審查有關開發行為,是否應繼續進行第2階段環境影響評估、審查結論分類和審查結論經行政法院撤銷後的處理等情形,因各界對現行法令文字解讀不同,引起許多爭議,導致陸續有許多檢討環境影響評估制度的意見出現。

環保署擬修正環境影響評估法第19條、第48條,修正對環境有重大影響的認定方式,將部分開發類型或達一定開發規模的重大開發計畫,應續行第2階段環境影響評估者,改以列表方式明訂。100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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