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續路難行?/自然海岸線消失 政府主導開發是元兇?
東森新聞報 更新日期:2007/06/11 09:38 記者:記者顏瓊玉/專題報導

行政院永續會在6月5日世界環境日公布「2006年台灣永續發展指標」,其中「自然海岸線比例」仍朝向「不永續」發展。營建署已上報「永續海岸行動方案」,但「海岸法」仍付之闕如,相關官員不諱言,指自然海岸線快速消失,政府是最大元兇。

台灣四面環海,海岸線長達1千3百多公里,但根據營建署最新衛星監測結果,2006年台灣本島自然海岸線僅佔44.7%,和2005年49%相比,顯示自然海岸線消失速度極快;其中,彰化、雲林、嘉義3縣,幾乎100%都是人工海岸線,被漁港、堤防、消波塊,以及「電廠進出水口」給佔據。

營建署提出「永續海岸行動方案」,將「漁港」、「海岸公路」、「海堤」、「觀光遊憩」、「海埔地」及「海岸規劃」等6項作為優先回復海岸自然風貌計畫。營建署官員表示,期待在海岸法立法之前,作為政府各部門有關海岸政策的最高指導原則。

台灣的自然海岸線究竟出了什麼問題?官員表示,問題出在「建設」,堤防、漁港是最基礎的海岸建設,但影響最大的是遊憩區和工業區的開發,偏偏後者大部分都是政府帶頭開發,彰化雲林的離島工業區就是其一。

在政府老是主動開發之下,「永續海岸行動方案」還能發揮效用嗎?官員坦承,方案畢竟不是法律,缺乏有效約束力,且多為「事後補償」、「復育」等,根本之道在於「海岸法」立法。

有了「海岸法」這個特別法,大型沿海開發案恐難再輕易闖關,環評委員的評審將更強而有力,目前指標性開發案就是國光石化與台塑大煉鋼廠,官員表示,如果有了海岸法,環評委員很快能「依法處理」。

可惜的是,「海岸法草案」提出已10多年,卡在漁民反彈,但看不見政府積極處理,立法院內政委員今年5月2日審查立委趙永清版草案後決議,要求行政院應於兩周內提案送審討論。但行政院至今沒有動作。少了母法,海岸水泥化與海岸生態資源流失的情況只會與日俱增,很難遏止。

有關環境議題,不管是近日熱門的溫室氣體減量,還是多年沉痾的海岸線復育,政府都不能再漠視,否則,如同高爾在「不願面對的真相」中的名言,「我們唯一可能缺少的,大概就是採取行動的決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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