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決投資亞洲遏止暖化事業 換取碳排放配額
法新社 更新日期:2007/08/13 01:35 記者:F26劉學源

(法新社東京十二日電) 據「讀賣新聞」報導,為達到京都議定書所規定的削減溫室氣體排放目標,日本環境省計畫自明年度起,在亞洲開發中國家投資遏止暖化事業,透過清潔發展機制(CDM)獲得二氧化碳排放配額。如果投資計畫成功,可獲得的排放配額最高達三百五十萬噸。

首個年度的投資這類事業經費,環境省打算要求政府編列十五億日圓預算,在泰國和印尼等數個國家投資抑制二氧化碳排放量的發電計畫等。

報導稱,環境省預定在五個國家擇定六項投資計畫。日本的民間大型商社和電力公司等也已推動清潔發展機制事業,主要目的是藉由少量成本取得大量排放配額,但環境省與民間業者的目標有所不同,除防止暖化外,也將兼顧大氣污染和水質污濁等公害對策。

例如,印尼境內榨完油的椰子殼,棄置空地上會腐敗發出惡臭,產生溫室氣體甲烷,環境省打算投資興建收集椰子殼加工成燃料的工廠。此外,還包括在印度發展以植物油取代柴油計畫、在越南投資回收利用都市垃圾等。

環境省在選定投資事業後,將補助事業化所需的半數資金,換取因該事業所衍生排放配額的百分之五十到一百,雖然得承擔投資事業失敗的風險,但每噸二氧化碳排放配額的取得成本約一千日圓左右,是自歐洲等交易市場取得成本的一半。

報導稱,依京都議定書規定,從二零零八年起的五年內,日本必須將每年的溫室氣體排放量削減至十一億八千萬噸,日本政府打算每年購買大約二千萬噸排放配額彌補,但因其他對策的延誤等,有必要確保較原本估計更高的排放配額,政府主導的清潔發展機制事業,即為彌補對策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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