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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項能源稅大整合 賦改會達成課徵能源稅、環境稅共識
NOWnews 更新日期:"2009/06/19 22:47" 記者曹逸雯/台北報導

行政院賦稅改革委員會19日就「綠色稅制」進行討論,與會的產官學等各界代表達成在節能減碳前提下,應課徵能源稅與環境稅的共識,由於目前與能源相關的稅多達13種,未來將進行整合,但貨物稅、印花稅的部分可望取消,整體稅收會維持不增不減。

賦改會19日召開委員及諮詢委員聯席會議第15次會議,由召集人副院長邱正雄主持,首先由中華經濟研究院院長蕭代基就備受外界關心的「綠色稅制之研究」議題提出期中報告,並進行討論。

蕭代基指出,我國現行依不同政策目的徵收與能源及環境污染相關稅費有13種之多,徵收程序各不相同,對於促進環境保護或節約能源之效益有限,為兼顧經濟、環境及節能等目標,現行與能源及環境相關稅費有適度整合的必要,建議將相關稅費整併為「能源及環境稅」,作為我國綠色稅制架構。

蕭代基規劃的「能源及環境稅」包含能源稅及環境稅兩稅目,能源稅課稅標的為化石能源及核能,環境稅課稅標的包括温室氣體、空氣污染、水污染、土壤及地下水污染及海洋污染等,各稅目有不同稅額計徵標準。

蕭代基強調,「環境及能源稅」最重要的政策目的在於實現環境保護及簡化稅制的雙重紅利效果,不是加稅措施,所增加之稅收,將在財政中立原則下,用於取代不合時宜之稅制、補貼大眾運輸及節能減碳之研究,並期使我國綠色稅制改革可以進一步達到經濟成長及低污染與低能源密集度之經濟與運輸結構之長期效果。

根據這份研究報告,實施「能源及環境稅」第1年二氧化碳減量效果為1,967萬公噸,第10年減量效果可望達到7,793萬公噸,效益相當顯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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