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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海排廢油 環署:重罰 緊盯
中廣 更新日期:"2009/10/29 14:35"
我國籍五千噸「國昌」貨輪大白天公然在富貴角海域排廢油水,遭檢舉將開罰,環保署表示,除了給予罰款,並要求負起海汙清理的責任,主管機關也將針對有過違規紀錄的船家,加強查核,避免再犯。(陳奕華報導)
一般船隻都設有廢油水的收集系統,抵達港口後,再將船上產生的廢油水抽到岸邊的收授設施,再行處理。不過27號上午,國昌海運所屬國昌輪從基隆港出發,開往花蓮途中,光天化日下竟然在台北縣富貴角偷排廢油水,讓附近原本湛藍海水瞬間轉黑,經通報確認違法,主管機關將開出30到100萬元罰單,所幸污染範圍未擴大,沒有影響附近海岸線。
針對這類海上違法排廢油水情事,根據規定,視違法情況,除了予以開罰外,違規的船家還必須負起清除的責任,否則將要求不能航行離境。
環保署水保處副處長馬念和說:「我們原則上是說,他如果違法的話,一定會罰款或者刑法,根據違規情形,然後有些船會我們會要求說它不能航行,除非把污染情形做了改善才可以,如果外國的話,就要求先罰款或者污染清除,就像海汙事件的污染清除通通做完才能夠離境,船員才可以走。」
環保署還說,曾經違規船家都列入加強查核對象,避免再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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