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質塑膠容器 3月納資源回收
台灣新生報 更新日期:"2010/01/09 00:07" 【台北訊】

環保署昨天表示,生質塑膠容器將自三月一日起納入應回收廢棄物,製造業者應向環保署登記,並在三個月內於容器上標示相關回收標誌,方便回收業者辨識。

環保署資源回收基管處執行秘書林建輝受訪表示,生質塑膠容器包括PLA、PHA、PHB、PHV、PHBV等材質,因生質塑膠容器混入傳統塑膠容器後,會影響傳統塑膠再生利用過程,回收業者需分開處理。

林建輝表示,生質塑膠容器製造與進口商,應主動向將產品登記為應回收容器,並在三個月內於容器上標示回收標誌、塑膠材質七號回收辨識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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