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新制上路 冷氣噪音納管
中廣 更新日期:2008/01/01 08:30

冷氣機所發出的噪音過大,可要小心受罰!環保署今天起,將納管營業場所的冷氣機、冷卻水塔等空調設備,凡是所發出的噪音不符管制標準者,最高可處以新台幣三萬元的罰鍰,甚至可予以停業的處分。(張德厚報導)

環保署表示,冷氣機、冷卻水塔、抽排風機等空調設備,所發出的嗡嗡聲屬於低頻噪音,長時間下來會讓人產生不適感,由於以往未列入「噪音管制標準」中,雖然常常有人檢舉,卻沒有適當的裁罰方式。環保署從元月一號開始,正式將營業場所、娛樂場所以及工廠等的低頻噪音納管,規定最高不得超過四十分貝;至於住宅區雖未列入管制,但各地方環保局仍可比照相關標準,自行公告項目取締,而民眾只要遇有低頻噪音的困擾,都可撥打公害陳情專線檢舉,經取締卻未完成改善者,將面臨連續處罰。環保署空保處蕭慧娟處長:『這次的標準,主要是工廠的部分,罰款是六千到六萬,但是有給予改善期限,如果超過改善期限,就要按日連續處罰,甚至到停工停業,停止使用!』

另外,汽車第四期排放標準也將於元月一日上路,環保署要求凡是今年出廠的新車,都必須符合第四期的排放標準,同時,車上也要配備「車上診斷系統(OBD)」,用以監控汽車本身的汙染防制元件是否劣化或故障,並且可藉由儀表板上的故障指示燈通知駕駛人,讓車主有效掌握車況,降低污染的產生,消費者購買新車時務必留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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