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實施溫室氣體申報法 7月1日上路
環境資訊中心 更新日期:"2008/07/02 12:59" 摘譯自2008年6月26日ENS澳洲,坎培拉報導;楊佳珊編譯;蔡麗伶審
澳洲實施溫室氣體申報法 7月1日上路
澳洲自2008年7月1日起,身為溫室氣體排放大戶的企業必須監測自家排放量,並且自2009年10月開始,就必須依規定向政府申報。
部長黃英賢(Penny Wong)表示,這些規定都涵蓋在澳洲新的「國家溫室氣體及能源申報系統」﹝National Greenhouse and Energy Reporting System﹞,目的就是要監控導致氣候變遷的溫室氣體。
黃英賢說道,「在逐步建立起排放交易計畫的同時,『國家溫室氣體及能源申報系統』將是遏止全球暖化行動中重要的一環。」
「排放交易系統是總理陸克文(Kevin Rudd)計畫減少溫室氣體釋放量的關鍵所在。而且對家庭和企業而言,以最低成本來解決氣候變遷的問題,無非是最佳選擇。」她表示,「將澳洲所排放的溫室氣體以更精確且量化的方式呈現,將會讓此系統極具重要價值。同時這也是首次將澳洲各大企業的溫室氣體及能源資訊,以如此完整且可比較的方式公開給大眾。」
自7月1日起,一旦企業每年的溫室氣體排放量超過12萬5000噸(kilotonnes),或是能源消耗(或製造)量超過500兆焦耳,該企業就必須彙整相關資料,以符合法令規定的年度申報要求。此外,若是企業使用的排放控制設施,排放超過2萬5000噸的溫室氣體,或消耗(或製造)100兆焦耳以上的能源,也必須呈報排放資料。
黃英賢指出,2萬5000噸的溫室氣體相當於6200多輛車的年排放量、100兆焦耳的能源消耗大約等於1900個家庭的能源年耗量。
隨著《國家溫室氣體及能源申報法》於7月1日生效,各企業必須在2009年8月31日前將完成註冊程序,並且在2009年10月31日前,提交各自的第一份年度溫室氣體及能源申報。
不過,黃英賢同時也指出,「其實許多企業為了滿足投資人提出的要求,或是日益重視的企業社會責任與永續發展,早已向政府申報其排放量與能源耗用量。」
「但其他還不確定本身是否包含在此項計畫內的企業,氣候變遷部將與其密切合作,確保他們能遵循此系統的相關規定。」
氣候變遷部已開發一套線上計算系統,以幫助企業能透過網路、計算得知是否應遵循系統。而該部門也會持續更新資訊、提供網路申報系統的使用指南,以及申報熱線。
- Jul 05 Sat 2008 1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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