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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決氣候變遷 WWF呼籲歐盟推動適當措施
中央社 更新日期:2007/03/12 00:08

(中央社記者呂志翔日內瓦九日專電)歐洲聯盟領袖已通過解決氣候變遷目標與行動方案,世界保護野生動物基金 (WWF)呼籲歐盟策定適當法律與措施,以免目標流於空談。

歐盟二十七個會員國的元首及政府首長日前在布魯塞爾同意,到二零二零年,歐盟二氧化碳廢氣排放量較一九九零年的排放量減少百分之二十;並承諾如中國、美國、俄羅斯及印度等污染大國也能降低廢氣排放量,歐盟願進一步減少百分之十的二氧化碳廢氣排放量。

為達成這一目標,歐盟領袖也同意在二零二零年時,提升百分之二十再生能源的使用,並將額外節省百分之二十的能源。

WWF的歐洲氣候與能源小組負責人辛格表示,歐盟決定的目標只有透過堅實的法律、措施及誘因才可能達成。

他強調,這個目標必須要導致轉向「綠色科技」的投資,而非核能電廠。

WWF指出,提升再生能源的總體目標須要進一步劃分為交通、建築及電力等部門,以法律支持達成規定的目標。同時,煤發電廠須要改善二氧化碳捕集及儲存科技。

能源效率是降低能源消耗的最簡單、快速及廉價方法,WWF強調,歐盟必須積極推動在居住、工業、商業、交通及發電部門的能源效率,但通過的方案中對這點卻非常鬆散。96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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