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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室氣體減量 張國龍:台灣參與CDM意義不大
中央社 更新日期:2006/12/20 11:20

(中央社記者陳鈞凱台北二十日電)減少以二氧化碳為主的溫室氣體排放已是國際趨勢,尤其國與國間的碳交易行為更受到關注。行政院環境保護署長張國龍今天說,台灣的國際地位未獲京都議定書承認,貿然投入高風險的「清潔發展機制(CDM)」碳交易,意義不大。

張國龍上午應邀到立法院衛環委員會,報告「台灣如何落實京都議定書『清潔發展機制』CDM」減碳政策。

清潔發展機制(Clean Development Mechanism,CDM),是京都議定書規範的彈性機制,工業化國家可藉合作計畫,以資金援助或技術移轉等方式,協助開發中國家減少二氧化碳的排放,再將配額買回自用。

面對要求政府應積極參與CDM的聲浪,張國龍認為,台灣現階段並非京都議定書締約國,又未被列為減量國家目標,並沒有需立即取得減量額度的迫切壓力,若貿然投入風險性仍高的CDM,無論在商業利益或國際政治上,意義都不大。

他表示,台灣受限於國際政治情勢,無法加入京都議定書的參與及運作,而CDM的參與資格,卻必須是批准京都議定書的締約國;因此,即使台灣真有意參與,卻可能連第一步也跨不出去,更遑論買賣額度了。

除此,CDM的風險仍高,張國龍說,根據目前京都議定書的規範,利用CDM所取得的溫室氣體減量額度,只能保留百分之二點五,到二零一二年以後使用,而其後京都議定書是否會再產生新的規範機制,迄今國際都未完成談判,可能有跨期無法銜接的問題。

張國龍指出,正因為有不確定性的風險,已經讓歐盟的CDM碳交易價格,從今年四月的二氧化碳每噸三十一歐元的歷史新高,直線滑落至只剩六點七歐元,凸顯出CDM的高度風險。

張國龍強調,占全球溫室氣體總排放量約百分之一的台灣,的確有減量、以降低污染負荷量的需要,環保署也完成「溫室氣體減量法(草案)」,希望以漸進推動方式,先求提升國內能源效率及發展再生能源後,再逐步進入總量管制及參與國際合作。95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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