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訂完整能源政策 不能再拖
中時 更新日期:"2008/07/08 04:33" 顏瓊玉特稿
▲台灣近4萬輛公務車,一年耗油費至少23.4億元。圖為司法院外公務車司機一字排開等候接送官員下班。(本報資料照片陳怡誠攝)
節能減碳措施,台灣並沒有繳白卷,舊政府時代已經祭出補貼,鼓勵民眾使用液化石油氣(LPG)汽車,不過,再多的補貼獎勵,都只是治標不治本,要迎戰高油價時代,制訂全面的能源政策才是可長可久的利器。
日本政府可以限制商家營業時間以達到節能減碳目標,原因在於日本早在一九七九年即通過《能源使用合理化法》,二十餘年來,就提升能源使用效率頗有助益。
因應《京都議定書》上路,日本政府又於二○○二年完成《能源政策基本法》的立法,這是一部上位法,不管誰執政,必須依法提出能源供需的長期整體計畫,確保經濟永續發展。
南韓起步稍晚,但南韓政府已經做了「最壞打算」,分別就油價一百五十美元及一百七十美元制訂出兩套危機因應辦法,清楚告訴人民,當油價一百五十或一百七十美元時,經濟成長率可能下滑多少,你的生活可能因政府提出何種因應對策而受到影響等。
台灣目前不受《京都議定書》約束,但台灣不可能自外於國際,環保人士屢屢發出警訊,警告台灣政府,如果繼續放任產業在排放二氧化碳上毫無節制,可能受到歐盟等其他簽訂《京都議定書》之國家的相關制裁。
台灣需要完整的能源政策,但油價就要站上每桶一百五十美元了,《能源稅法》、《溫室氣體減量法》等相關基本能源立法仍附之闕如。G8高峰會正在如火如荼召開,如何因應高油價代即是其中議題,能源問題已被世界最進步八個國家視為當前最嚴峻課題,台灣不能還只停留在討論油價如何浮動、運輸業者如何補貼枝微末節之上。
- Jul 15 Tue 2008 1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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